依据三亚市总体设计和教育项目建造的需求,经市政府赞同,对南岛校园项目用地做出详细的查询。为做好该项土地查询作业,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该用地坐落天边区内,用地查询面积约52871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标系),详细的土地查询规模四至及坐标详见三亚市南岛校园工程建造项目拟办用地红线图。土地权属均为南岛农场;土地利用现状(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农用地约13048平方米(其间可调整其他园地约918平方米、坑塘水面约3088平方米、乡村路途约108平方米、其他园地约8934平方米),建制镇约39860平方米;该项目用地在《三亚市总体设计(空间类2015年-2030年)》(市“多规合一”修正完善版)中均规划为乡镇建造用地。上述用地触及的约918平方米犁地在处理农用地转用时,从我市犁地占补平衡目标中统筹组织。待完结占补平衡使命后,由项目业主按要求供给用地报批资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其列入当年新增建造用地目标并处理农转用及征收报批手续。
二、为做好该项土地查询作业,由天边区政府担任展开拟征收土地现状查询和社会安稳危险评价,并组织施行该项目用地上的清点青苗、测量地上附着物、测量土地面积等土地补偿审阅以及土地补偿作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担任对回收国营农场土地规模内的征地作业进行辅导。在查询作业中,土地查询规模内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来阻遏。
三、回收国营农场土地的征地补偿测算作业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征区域片归纳地价的告诉》(琼府〔2020〕45号)规则履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征收补偿测算作业按《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顿办理规则的告诉(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规则履行。
四、依据2008年10月13日原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运用办理的定见》第三条规则,对拟回收的国有农场土地运用权,在依法报批前,天边区政府应将拟回收土地的用处、方位、补偿规范、安顿途径奉告农场和所触及的员工。对拟回收土地的现状查询的终究成果,必须经农场和所触及的员工承认,并将农场和所触及员工的知情、承认等相关资料作为回收土地报批的必备资料。
五、政府依法回收农垦国有土地运用权,应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原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12月13日颁布的《关于印发海南省回收农垦国有土地运用权社会保险费补助方法的告诉》(琼人社发〔2017〕335号)的规则组织员工社会保险费补助,专门用于补缴或如期交纳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保护垦区员工合法权益。
六、自本告诉下达之日起,在土地查询规模内一概制止抢种青苗和抢建附着物。凡突击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附着物,一概不予补偿,后果自负。天边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进步依法用地认识,新的项目决不能发生违法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