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处理之规则,结合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以下简称“经开区(头区)分局”)《关于
一、赞同你公司出资50万元(环保出资8.3万元),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鎏金山街2311号租借新疆金业城市矿藏开发有限公司场所建造建造再生资源加工项目,新建彩钢板房300m2及废钢铁切开线万吨,项目仅切开废钢铁,禁止拆解和切开作废车辆。
;厂界无安排废气排放需满意《大气污染物归纳排放规范》(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净化器净化后到达《饮食业油烟排放规范(试行)》(GB 18483-2001)中相应规范后排放。
须对噪声源采纳屏蔽、隔声、减振等办法,保证噪声排放契合《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规范》(GB12348-2008)中3类规范限值。
)项目生产过程发生的废机油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时交由有危废运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搬运、外运处理须严厉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操控规范》(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搬运物联单处理办法》等有关要求。搜集的烟尘及金属碎屑外售归纳利用,日子废物由环卫部分一致运送到废物填埋场进行处理。
建立健全环境危险防范办法,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根绝突发环境危险等事端发生。
建造项目呈现严重变化,须另行展开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从头报批;环境影响陈述表自同意之日起超越五年,方决议开工建造,其环境影响陈述表应报我局从头审阅。
经开区(头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查看,市环境督查支队查看。项目建成后,你单位须按规则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转。
新疆金辰永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鑫玉鑫废旧物品收回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处理之规则,结合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以下简称“经开区(头区)分局”)《关于对新疆鑫玉鑫废旧物品收回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预审定见》(乌经开环预审字〔2020〕12号),经审查,批复如下:
司出资50万元(环保出资8.3万元),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鎏金山街2311号租借新疆金业城市矿藏开发有限公司场所建造建造再生资源加工项目,新建彩钢板房300m2及废钢铁切开线万吨,项目仅切开废钢铁,禁止拆解和切开作废车辆。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造和运营过程中,严厉实行环境保护“三一起”处理制度,依照环境影响陈述表中提出的环保办法,做好污染防备和操控作业:
(一)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操控,项目建造过程中须严厉依照《乌鲁木齐市防治扬尘污染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扬尘污染操控作业,做到施工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积百分之百掩盖,收支车辆百分之百冲刷,施工现场所面百分之百硬化;运送非整装物料车辆一定要进行关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劲风气候。
(二)项目建造过程中,对发生噪声的设备应采纳屏蔽、隔声、减振等办法,并合理的安排施工时刻,保证场界噪声契合《修建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规范》(GB12523-2011)要求。
经开区(头区)分局处理答应手续。(三)运营期应严厉执行废气污染防治办法。切开烟尘采纳移动式烟尘搜集器搜集
厂界无安排废气排放需满意《大气污染物归纳排放规范》(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净化器净化后到达《饮食业油烟排放规范(试行)》(GB 18483-2001)中相应规范后排放。(四)运营期
对噪声源采纳屏蔽、隔声、减振等办法,保证噪声排放契合《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规范》(GB12348-2008)中3类规范限值。(五)项目无生产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同日子废水排入厂区现有的玻璃钢化粪池,定时由吸污车清运。
项目生产过程发生的废机油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时交由有危废运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搬运、外运处理须严厉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操控规范》(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搬运物联单处理办法》等有关要求。搜集的烟尘及金属碎屑外售归纳利用,日子废物由环卫部分一致运送到废物填埋场做处理。(七)
表自同意之日起超越五年,方决议开工建造,其环境影响陈述表应报我局从头审阅。(九)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查看,市环境督查支队查看。项目建成后,你单位须按规则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转。